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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了!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等六项业务!

定了!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等六项业务!

* 来源 : 国家发改委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22-05-27 * 浏览 : 39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正式发布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2年版)》。


清单明确:


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;


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,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、报刊出版单位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、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;


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、频率、频道、栏目、公众账号等;


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,重大社会、文化、科技、卫生、教育、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、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;


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;


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。



资料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